器材中心产品运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020-12-21来源:中国邮政网
 
采购编号:CEIEC-2020-ZM02-0528
 
 
 
采购人:北京首邮实业发展总公司邮政器材中心
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北京首邮实业发展总公司邮政器材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器材中心产品运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EIEC-2020-ZM02-052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采购50箱以下、50-99箱、100-499箱、500箱及以上产品运输配送服务,线路如下:
1)北京至天津、河北
2)北京至山西、山东、河南
3)北京至湖北、湖南、江西、湖南
4)北京至上海
5)北京至安徽、江苏、浙江
6)北京至广东、福建
7)北京至云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海南
8)北京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
9)北京至新疆、西藏
10)北京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注:
1、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邮路进行报价;
2、响应报价包括:提货费,送货费,卸货费,上楼费,分货费等。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提供能够开具科目为“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税率为9%);
4)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长途运输服务或长途驾驶员外包服务业绩;
5)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标书售价:8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注册: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2)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报价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响应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投标人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本项目名称)操作—保证金管理)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务必将保证金的电汇底单上传至对应项目包次中。
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
(4)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邵晔
联系电话:010-52579315
E-MAIL:shaoye@ceiec.com.cn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下午14: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13:30-14:00。 
2)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内2号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8层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    编: 100036
项目联系人: 乔女士、安先生
电    话:010-52579358(18001246197)、52579247(15810780064)
--户名: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电子邮件:qiaolin@ceiec.com.cn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目号

  内容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须按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写和装订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须附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注册资金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首次报价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须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财务审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应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需是已经竣工验收的,否则无效。)

  5、供应商须提供能够开具科目为“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税率为9%)。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人员状况、服务能力、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说明。

  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10、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11、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以能够更进一步证明供应商具有可以承担本项目工作,能够有助于提升供应商的评价水平。供应商应当仔细核对采购文件中有关否决响应条款和评审标准,提供应当附加的其它内容,以充分证明其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为评审打分提供充分依据。如果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或者无法得分。

  13、打分表应答材料:

  按本部分27.2 打分表 内容顺序逐项应答并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本部分单独成章节;证明材料不必重复提供,须标清页码)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4、技术偏离表;

  15、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规范书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16、根据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17、根据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

  18、确保人员数量及稳定的措施。

  19、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遇国家法律规定等政策调整,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三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响应文件第五部分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三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报价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

  12

  报价货币

  12.1

  报价货币:人民币

  13

  报价保证金

  13.1

  报价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同报价有效期。

  报价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CEIEC-2020-ZM02-0528保证金”字样。

  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帐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

  14

  报价有效期

  14.1

  报价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1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应以MS 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以MS Excel格式提供,U盘介质,随“报价基本文件”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目录明确,页码清晰,装订牢固,不允许活页装订。

  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7.1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32

  成交服务费

  32.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代理机构”指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指北京首邮实业发展总公司邮政器材中心。
2.4“最终用户”指货物或服务的使用单位。
2.5“货物”指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的产品、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包括虽未载明但在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产品、工具等。
2.6“服务”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提供的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二、采购文件说明
5、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6、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予以确认。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3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6.5 供应商须澄清期登录并关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方发出的澄清,如不按时下载招标方发出的澄清,后果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7、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报价
1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报价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报价保证金。
13.2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报价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
1)如果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
2)成交供应商如果:
i.未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ii.未按第32条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14、报价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基本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明 “正本”、“副本”、“报价基本文件”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
2)“在   年  月  日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7.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出席磋商。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21.1评审原则:
1)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21.2评审办法:
1)磋商小组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磋商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3)本次评审将以包为单位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服务和供应商最终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排序(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如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以项目/包为单位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4)评审因素如下: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如下: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价格、技术、商务三部分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50分、商务20分、技术30分,考虑以下因素。

  评分项目

  分值

  价格(50分)

  响应报价

  (价格得分=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的评审价格*50)

  50

  商务(20分)

  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银行资信证明

  5

 

  供应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业绩情况

  10

  技术(30分)

  服务方案

  10

 

  安全措施

  10

 

  确保人员数量及稳定的措施

  5

 

  总体技术服务评价

  5

  合计

  100

  22、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2.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1)供应商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4)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24、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21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27、合同的授予标准

  27.1除第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其后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8、履行合同能力审查

  28.1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8.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9、成交通知书

  29.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确认。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见合同草案。

  32、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的组成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按顺序编写,其中以下文件应按照本部分所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包含: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

  

  1、报价函格式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报价表

  2.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技术文件

  6.报价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产品/服务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

  2.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

  5.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北京至天津、河北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1至2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21.00%

  3.00%

  3.00%

  3.00%

 

  北京至山西、山东、河南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2至3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3.50%

  0.50%

  0.50%

  0.50%

 

  北京至湖北、湖南、江西、湖南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3至5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1.40%

  0.20%

  0.20%

  0.20%

 

  北京至上海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3

 

  每立方/元

  省会

       

  占分比例

 

  3.50%

  0.50%

  0.50%

  0.50%

 

  北京至安徽、江苏、浙江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2至4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7.00%

  1.00%

  1.00%

  1.00%

 

  北京至广东、福建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4至6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1.40%

  0.20%

  0.20%

  0.20%

 

  北京至云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海南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5至7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2.80%

  0.40%

  0.40%

  0.40%

 

  北京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3至5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21%

  3.00%

  3.00%

  3.00%

 

  北京至新疆、西藏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6至9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1.40%

  0.20%

  0.20%

  0.20%

 

  北京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

   

  50箱以下

  50-99箱

  100-499箱

  500箱以上

  到达天数

  备注

  每公斤/元

  省会

       

  4至6

 

  其他地市

       

  每立方/元

  省会

       

  其他地市

       

  占分比例

 

  7.00%

  1.00%

  1.00%

  1.00%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1.此表须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于“基本文件”中。

  2.“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3.总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及相关税费。

  4.响应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提货费,送货费,卸货费,上楼费,分货费等。采购人不再为运输产品支付其他费用。

  

  1、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应提供递交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付款凭证复印件和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中“保证金收款记录”的截图(截图方法及截图样例如下)。

  (1)投标人点击“我的项目”进入对应页面后查找所要提交保证金订单的项目.

  (2)点击该项目后的【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页面。

  (3)点击【保证金管理】按钮后进入保证金管理页面。

  (4)点击【添加保证金】按钮填写保证金递交详细信息后生效。

  (5)请将生效后自动跳转页面进行截图。截图内容需包含 “保证金信息”、“保证金收款记录”。样例如下:

  操作流程图: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如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须附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注册资金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 

  

  2、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响应,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供应商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5、

  供应商近3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资料表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7、供应商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设备型号页、数量页和金额复印件、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货物型号

  合同供货数量(台)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绩证明材料,并标明所在响应文件页码

 

  1

                 

  2

                 

  3

 

  ……

  ……

  ……

         

  合计

   

  -

 

  注:

  一、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供应商须按上述列表顺序编号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产品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二、上表中所有信息及数据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相关业绩不予计算;

  三、证明文件须按照案例序号顺序随响应文件提供;

  四、供应商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8、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9、经营状况、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说明
 
 
10、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贵公司也可从我公司的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成交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单位的报价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11、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12、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2、技术规范书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规范书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3、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